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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关于开展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的公告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日期:2024-01-22 15:04:53 | 打印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尊敬的客户: 为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,主动守护金融消费者“钱袋子”,根据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“沉睡账户”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金办发〔2023〕27号)相关要求,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组织开展“沉睡账户”唤醒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 一、个人“沉睡账户”判断标准 “沉睡账户”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,五年(含)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银行账户,具体包括: (一)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及个人活期储蓄账户; (二)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。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、取现、转账、消费等,除计结息以外的交易。 二、个人“沉睡账户”激活流程 (一)如您收到我行提醒通知,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意营业网点申请办理“沉睡账户”查询、激活或注销业务。 (二)营业网点将在核实客户身份、有效账户数量、账户用途等信息后,为符合管理要求的账户办理激活手续,激活后可正常使用账户功能。 三、温馨提醒 (一)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账户密码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,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。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,不要轻信并点击陌生链接。 (二)出租、出售、购买银行账户(卡)是违法犯罪行为。请您提高防范意识,切莫贪图小利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、银行账户、网银盾等重要信息和物品,以防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、电信网络诈骗、逃税等违法活动,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。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。 (三)如有疑问,可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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