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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标准公告 | |
日期:2021-07-30 08:44:46 | 打印 |
尊敬的企业客户: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客户满意度,根据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令【2003】第5号)、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》(银发【2019】41号)的文件要求,现将我行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标准公告如下: 一、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、非法人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安全的开户服务,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,保护企业合法权益,我行将采取上门核实、远程视频等方式对申请客户开展尽职调查。 开户基本证明文件包括:1.营业执照;2.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;3.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,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/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;4.开立一般存款账户、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,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或开户许可证,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,还需提供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。 二、资费标准 我行对企业银行账户开立、变更、撤销业务;网上银行、短信通知业务均免收手续费。其他业务详见我行营业机构收费标准公示。 三、办理时限 我行向社会公开承诺,在客户提供证明文件资料完整、核实无误的情况下,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当天“即开即用”、“即来即销”。目前我行已开通电子填单服务,无需手工填写,我行工作人员全程提供一对一服务,减少企业跑路,一次性办结业务! 业务办理流程详情请咨询各营业网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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